民政課 | | 掌理自治行政、一般民政、調解行政、土地行政、兵役行政、公墓管理、禮俗宗教、古蹟、及協辦民防等事項。 |
社會課 | | 掌理一般社政、社區發展、社會福利、社會活動、全民健保及教育文化等事項。 |
財政課 | | 掌理財務、公產、公共造產、出納及協助稅捐稽徵等事項。 |
行政室 | | 掌理文書(收發文)、總務、研考、檔案管理、藝文活動、政令宣導、事務機具採購、季刊編輯發行、便民服務及不屬各單位事項。 |
建設課 | | 掌理都市計畫、道路工程、土木工程、公共建設、建築管理、下水道工程、排水工程、工業、商業、公用事業、公平交易、消費者保護等事項。 |
農業課 | | 掌理農林漁牧、農畜產推廣、農業休閒觀光、農情調查、獸醫、生態保育、山坡地保育、水土保持、農業工程等事項。 |
政風室 | | 依法辦理政風事項。 |
人事室 | | 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。 |
主計室 | | 依法辦理歲計、會計及統計事項。 |
清潔隊 | | 掌理廢棄物清理、環境衛生之管理、車輛維護管理;資源回收;稽查、公害防治等業務。 |
幼兒園 | | 掌理兒童保育、衛生保健事項、其他行政管理事項。 |
圖書館 | | 一、 掌理蒐集、整理、保存各項圖書資料及地方文獻供民眾閱覽等事項。
二、 推廣、輔導、宣傳、研習、圖書巡迴車及各項閱讀推廣活動。
三、 規劃及執行各項配合中央、縣政府及本鎮自辦藝文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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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設施管理所 | | 掌理市場、停車場、公園、路燈、監視器及其他公共設施規劃、設置、營運、收費及維護管理事項。(104年8月1日起施行) |
殯葬管理所 | | 辦理埋葬、遷葬、禁葬、補償查估、墓區環境維護綠化美化、墓區巡查及違法設置、擴建、增建、改建殯葬設施、違法從事殯葬服務業及違法殯葬行為之查報取締事項。(104年8月1日起施行) |